2024年10月16日
金管局2024年10月16日向銀行發出指引,修訂適用於物業按揭貸款的措施。
第一: 所有住宅物業,不論物業的價值及是否自用,按揭成數上限統一為七成。
第二:以「資產水平」為審批基礎的物業按揭貸款的按揭成數上限由六成提升至七成,與以「供款與入息比率」為審批基礎的物業按揭貸款看齊。此項修訂適用於所有住宅物業和非住宅物業(包括寫字樓、商舖及工廈等)。
第三:非自用物業的「供款與入息比率」上限由四成調升至五成,與自用物業的「供款與入息比率」上限看齊。此項修訂適用於所有住宅物業和非住宅物業。
第四:取消按揭申請人在申請按揭時如有就其他按揭物業作出借貸或擔保,須調低所適用的按揭成數上限及「供款與入息比率」上限10個百分點的要求。
經修訂後,所有住宅物業和非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劃一為七成,「供款與入息比率」上限劃一為五成。